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 接上级通知,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养老保险经办工作,确保既能有效防止疫情传播,保护参保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又能高效保障参保群众办事需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线下人工窗口社会保险业务咨询、受理、办理等业务,恢复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二、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可通过“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河南社保”手机APP、“豫事办”APP等网络公共平台申报业务,查询、打印养老保险信息。 三、参保单位和个人可通过网上申请方式办理业务;个别单位或个人的紧急特殊业务可通过电话预约申报办理;如果无法通过网上办理,或存在业务办理困难和问题,可在工作时间内拨打业务咨询电话。 四、对受疫情影响,未能及时办理退休待遇核算的,待疫情结束后再办理有关手续,社保经办机构按审核批准确认时间计算并补发养老金。 五、疫情期间,推荐广大退休人员使用“河南社保”手机APP或支付宝“豫事办”功能进行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如果认证失败或其他原因没有认证的人员也不必担忧,在此期间养老保险待遇仍会按时足额发放,待疫情过后,可到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大厅窗口查明认证失败原因再次进行认证。
业务咨询联系电话 参保、缴费:18539712869 退休待遇核算:13949952070 养老金发放:13949960028 退休人员认证:18736231212 基金、财务:18603882952 监督电话:18939467779
2020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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