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号)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 有序恢复市场经营秩序的 通 告
根据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结合我区疫情防控形势,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的基础上,有序恢复商业企业和门店经营,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文化馆、体育馆、球馆、游泳馆、健身房、图书馆、洗浴、足浴、KTV、酒吧、网吧、游戏厅、歌厅、棋牌室、茶社、影剧院、海洋馆等人员密集型场所继续关闭,暂缓开放。畜禽屠宰市场、猫狗及家养宠物交易市场、农贸市场继续关闭,暂缓开放。
二、商超、批发市场、便利店等沿街门店恢复营业,严格实施实名登记、消杀等防控措施,控制疏导人流,避免人员聚集。
三、与公安部门联网的宾馆恢复经营,对照公安机关提供的高风险地区名单,实行实名、实情、实数、实时登记,及时上传公安机关。严禁接待会议、培训、聚会等聚集性活动。未与公安部门联网的宾馆、旅馆、日租房、公寓暂缓营业。
四、理发店恢复经营。做好实名登记、消毒等防控措施,不准烫染。要控制等候人数,保持一定距离。
五、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餐饮服务单位可有序恢复营业。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可打包外卖或配送,设置1.5米间隔线,合理安排进店人员间距。堂食经营要保持隔桌、隔人,并如实登记顾客身份证信息及联系方式,以备查验跟踪。大型宴会暂缓,避免人员聚集。各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每天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做好晨检记录并佩戴口罩。每天要保持房间空气流通、经营场所消毒、做好消毒记录等防控措施。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行操作,杜绝饲养和现场宰杀活禽活畜,索证索票记录完整,贮存符合要求。禁止采购不明来源的食材,严禁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六、各经营业主必须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从业人员管控,做好员工排查、环境消杀等防控措施。在经营过程中必须控制人员流量,做到实名登记、体温检测、佩戴口罩、有序排队。涉及使用电梯的经营户,要控制人数、防止集聚,并定时消杀。
七、区有关部门要履行好行业监管责任,各乡镇(场)、产业聚集区管委会要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对恢复经营门店的防控工作要加强督查指导。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按疫情期间相关规定予以关停,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并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及时调整或废止。
2020年3月20日
来源:淮阳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掌上淮阳」,搜索「huaiyangtv」即可关注,[ 阅读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