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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周口市淮阳区农口事业单位全体工作人员 要求享受正常工资待遇的诉求

发表于 2020-6-7 16: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河南省驻马店市 电信
河南省周口市淮阳区农口事业单位全体工作人员
要求享受正常工资待遇的诉求
尊敬的各级领导及相关部门:
多年来我们农口事业单位广大职工干部一直在向淮阳区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反映要求我们应该享受的正常工作待遇问题,但此问题迟迟未得到正面的官方回复解决。感觉很无奈、无助、无力,特逐级向上级领导部门反映质疑此问题如下:
一、现实及问题
淮阳区农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政府按照国家政策分配、安置、招录的基层技术推广队伍,所在单位均为区编制委员会核定的全额事业供给单位。这支队伍多年来响应党和国家号召不畏条件艰苦,环境恶劣,长期奋斗在基层一线,在各自的岗位上兢兢业业、勤勤恳恳,推广先进技术,开展执法监督,为保证农产品有效供给、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做出了积极贡献,淮阳被评为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全国生猪调出大县。
   尽管我们事业单位职工为我区农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但纵观周口市县乡三级,横比外县市区农口及本县局委单位的工作待遇,没有像我区农口工作人员这样的“特殊待遇”:工资减半、医保没有、养老、住房公积金悬挂......。以职工医保为例:淮阳区农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享受的单位工作人员医疗保险至今得不到落实,工作人员看不起病,住不起院,生病只能托着、忍着、受着,以至几个同志由于伤病得不到及时治疗送掉性命。例如:农技推广中心职工赵营同志50来岁的年纪,多次出现脑梗,由于家庭经济收入低,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疗,最终撇下娇妻爱子撒手人寰;另有杨陆波同志,出于同样的原因突发大面积脑梗,年纪轻轻瘫痪在床,成了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植物人,直至死亡也没有享受到职工医保。另有原农业局办公室主任张训东同志因工作过度劳累发生急性脑梗二次住院治疗,医疗费用不能报销,但他轻伤不下火线,仍坚持奋战在工作第一线。这种现象在全国是绝无仅有,唯有“淮阳独秀”。这就是我们现实待遇和处境。
二、问题症结质疑
   1.有人说农业农村局是“包干经费”,拿六七十年代的政策说事。过去的政策是不是适应当今社会。农业农村局包干经费是怎样包的,是按全县国民经济收入比例还是按全县财政收入或支出比例,还是按工作量包的,有没有具体文件。如果是增人不增钱,那么农业农村局经费从七十年代的几十万到现在的几百万是按啥增长的?几十年来,
农业农村局的工作职能在增加,特殊及政策性人员安排在增多,经费该不该增加?应该增加多少?这里是不是存在“不作为”或“乱作为”?
2.有人说超编,县里有多少单位不超编?就算超编,全局超编不
过百分之十,可是我们的工资却被扣发了百分之五十之多,差距太大了。政策性特殊人员安排及工资发放都是县里强制性的,该谁承担?
难道让全体职工个人承担吗?
3. 2006年前后农业局下属事业单位都被县里核定为事业全供单
位,2006年全省核定事业单位人员时,农业局职工已经核定并报省、市、县编委备案。也没文件说农业局不是全供单位,财政局执行的是那里的政策?
4.工作干了几十年现在大部分人员工资平均在2000元左右,农业农村局各项工作每年都圆满完成并有不少先进荣誉,县里各项行政性工作与其它单位一样完成,为啥待遇不一样?1000多元的工资当今社会能养家糊口吗?实在让人心寒!
5.无故克扣拖欠工资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劳动法、农业法、农
业技术推广法,为何区委政府长期知法违法?
6.2018年为应付省委巡视组检查,县人事局及财政局让农业局
按新工资造表让全体职工签字,证明农口事业单位职工待遇正在整改落实,为何应付检查过后再次杳无音讯?
7.淮阳撤县划区挂牌大会上,马明超书记明确宣布同城同酬、同工同酬,为啥其它单位都发放地区差别款,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不发,难道淮阳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不属淮阳区吗?
三、法律法规依据
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国务院颁布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七章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第三十四条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第三十五条规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为加快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保障职工基本医疗,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要求“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淮阳区农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享受的单位工作人员医疗保险至今得不到落实。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制度,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3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62号)两个文件,公务员、教师等人员均已执行新的工资标准。淮阳撤县划区后的地方差别调整工资,淮阳区农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再次被排除在外;同工不能同酬,工资待遇调级换档空转,养老金、住房公积金按档案工资标准核算,从现在仍延续执行的2014年工资标准的70%的实发工资标准中扣除,而且“二金”至今还悬挂在个人账户上。经与外地县市沟通,也只有淮阳存在此种情况,也只有淮阳区的党政父母官员敢于无视劳动法相关条款之规定。
我们拿着微薄的工资辛勤工作,风里来,雨里去,早出晚归,为党的事业和三农工作无私奉献了自己的美好年华,医疗无保障、工资待遇不落实、住房公积金政策不享受,感受不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享受不到经济改革的发展成果,的确不公。
四、具体要求:
1、落实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政策,按照(国办发[2015]3号)、(国办发[2016]62号)标准发放工资,将工资供给渠道纳入财政统发,足额打卡发放。
2、落实职工养老、职业年金、工伤意外及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政策。
3、落实住房公积金政策。
我们坚信,我们伟大、光荣、正确的中国共产党始终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淮阳县区委、政府一定会坚定不移的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千方百计的落实好淮阳区农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政策、职工医疗保险政策、住房公积金政策。让我们工作干劲更足,生活质量更好,社会地位更高,人格尊严得到充分体现。

反映人:淮阳区农口事业单位全体工作人员
      
2020年6月7日

发表于 2020-6-7 22:50:2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驻马店市 电信
超编才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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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7 23:16:3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周口市 移动
什么叫依法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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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7 23:50:1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郑州市 联通
粮食局职工一样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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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8 05:18:3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郑州市 联通
前几天我见到运管局的朋友,他说他们工资只有几百元。我真不信,淮阳啊淮阳,真不知道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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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8 05:55:4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平顶山市 电信
老百姓交了一辈子的公粮,是不是也该有个养老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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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8 07:34:0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移动
骑老鳖上高速 发表于 2020-06-08 05:55
老百姓交了一辈子的公粮,是不是也该有个养老金啊?

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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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8 08:32:5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郑州市 联通
淮阳啊!淮阳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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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8 14:29:5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周口市 移动
淮阳区农口事业单位編制性质都是事业全供,某些领导以财政包干为借口实际上没有任何政策依据,也就是说财政全供的单位实行包干经费是违规,甚至是违法的,如果说工资不能全额发放是因为单位超编,那又是谁造成的这种超编局面,很显然不是农口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而是某些领导和具体职能部门,但却要由农口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背锅。归根结底,还是某些领导眼睛只往上看,不能以人为本,不管基层人员死活。农口人员多次向领导反映,始终没有得到任何正面答复,当然领导们都是全工资,五险一金样样齐全,哪里体会得到基层人员的饥苦,如果领导也像农口事业单位人员一样每月工资一两千元,不知你们会做何感想。社会在发展,时代在进步,我们希望社会各届关心,关注淮阳农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窘迫状况,我们相信会有解决问题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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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8 15:59:1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郑州市 联通
希望领导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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