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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龙湖弦歌 于 2020-6-8 20:22 编辑
通 告
近期,区创卫办与城管局接到多起不文明遛狗的反映,为保障广大群众的人身安全和维护城区环境卫生,提示所有豢养爱犬的人士注意以下事项:
1.建议不要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以免惊吓到老人、小孩和孕妇,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2.出门溜狗时,请为爱犬栓上绳索,大型犬须戴上防护口罩,以免对他人(特别是老人、孕妇、儿童)造成惊扰。
3.遛狗时,请携带废报纸,塑料袋等物品,以便随时清理宠物粪便。
4.请勿让爱犬乱叫,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引起邻里投诉,影响邻里关系。
5.请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犬证,并定期给爱犬注射疫苗。
敬而告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承担相应责任。
淮阳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淮阳区城市管理局
2020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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