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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2 18: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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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河南省周口市 电信
本帖最后由 博能燃气 于 2020-7-2 18:11 编辑
淮阳新网“福禄寿喜”网友:
您好!
1、该条抖音信息属于自媒体上一些人断章取义,发布的不实信息。
2、驻马店市拟出台的《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新建项目建筑区划红线内业主共有的燃气设施由建设单位投资建设,依法计入建设成本。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建设成本之外收取燃气初装费、开口费、点火费等费用。老旧小区、乡村建设需要安装燃气设施的,建设费用由业主委员会或者用户代表与燃气经营者协商解决”。该条款的意思是:(1)新建小区的燃气安装纳入配套管理,即燃气安装费已经包含在房价中,开发商或者燃气企业都不得另行向用户收取,该安装费由开发商支付给燃气企业。(2)老旧小区、乡镇,因不属于配套范围,仍需由用户向燃气企业缴纳燃气安装费。
希望此解释对您有所帮助。
谢谢!
淮阳博能燃气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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