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淮阳县远峰渣土清运有限公司,发生多起重大交通事故,针对该企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特对此企业进行通报曝光,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2020年7月11日09时59分许,杨某驾驶豫PN2893号重型自卸货车由北向南行驶至淮阳西城区羲皇大道教育路口时,与由北向南王某骑行的两轮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王某当场死亡,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交通事故。杨某负此事故主要责任。
2020年4月27日17时40分许,邓某驾驶豫PQ1100重型自卸货车由北向南行驶至外环路(淮阳区泰山路与玉带路交叉口)路段时,与由东向西卢某驾驶的电驱两轮车发生碰撞,造成卢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邓某、卢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同等责任。
2020年3月15日17时30分许,穆某驾驶豫PR8521号重型自卸货车沿五彩路由西向东行驶至五彩路西段百家园工地门口路段右转弯时,与同向行驶的孙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车(上乘徐某)发生碰撞,造成徐某当场死亡、孙某受伤的交通事故。穆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2019年11月4日10时20分许,徐某驾驶豫PG7533重型自卸货车由南向北行驶至淮阳郑集乡苏庄路段时,与同方向陈某驾驶的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陈某死亡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徐某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