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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不文明养犬行为新规:遛狗不牵绳,犬绳超过2米,最高罚款200元;未系绳犬只一律视为流浪犬收容。警方提示规定:禁止在主城区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禁止携带导盲犬以外的犬只乘坐公共汽车。违者,依法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不系犬绳出户造成犬只伤人,驱使或放任犬只伤人,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禁止携犬进入学校、医院、展览馆、影剧院、体育场馆、游乐场以及设有犬只禁入标识的风景名胜区等公共场所。违者,依法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携犬人应当及时清理犬只在公共区域排泄的粪便。(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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