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门诊、住院患者及家属:
您好!
为继续做好我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您和您家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避免人员聚集,做好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者,减少医院内交叉感染,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目前疫情防控形势及医院实际,告知如下:
一、进入医院要求
1.我院实施全面封闭管理,来院所有车辆及人员,请按照医院指定南门进、北门出的规定进行管理。
2.就诊患者身份信息和通讯信息填写正确,并保持手机通畅,进入医院时,全程佩戴口罩,自觉出示健康码并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及流行病学调查等。如果疫情相关信息不提供或隐瞒或虚假告知,有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3.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返乡人员进入我院,需持有7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对未持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建议前往就近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自觉服从当地疫情防控需要的健康管理安排。
返乡发热患者(体温≥37.3°C)或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健康码显示黄码或红码的患者请直接到发热门诊就诊。
二、门、急诊就诊要求
1.患者在门、急诊就诊时,仅限1名家属陪同。
2.候诊时保持至少1米间距,避免聚集。所有患者及陪同家属做好个人防护,务必全程佩戴口罩。
3.就诊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一医一患一诊室”要求。
三、住院患者及陪护要求:
1.疫情期间非危急重症患者原则上实行预约住院。
2.除危急重症患者外,新入院患者及固定陪护人员均需做核酸检测,凭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收治普通病房入住。返乡人员、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及高危职业人员需经发热门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后,方可收治普通病房。
3.住院患者非必要不设陪护,确需陪护时一名患者原则上只允许固定一名陪护人员。患者及陪护人员均需凭腕带、出示健康码方可进入住院病房。患者及陪护人员请遵守病区管理规定,不串访、不聚集。
4.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患者在院期间谢绝探视,提倡以电话、网络工具等其他方式表示关怀。
重要提示:
(一)、所有来院人员请正确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执行预检分诊,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
(二)、防控疫情,人人有责,为确保您和家人的安全,请您自觉遵守医院就诊有关规定,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由此带来的不便,请您谅解,让我们携手并肩、齐心协力,共同打赢这场疫情防控保卫战,感谢您的配合!
四、来院人员疫情防控行为要求
根据国家疫情联防联控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任何人员不得隐瞒与疫情相关的病史、重点地区旅居史或疑似患者接触史等。单位和个人因违反规定给他人生命健康造成损害的,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来院人员违反以下6种疫情防控要求的行为,有可能涉嫌违法犯罪:
(一)、隐瞒出行史,拒不提供健康码、行程卡等。
(二)、不佩戴口罩,无陪护腕带出入。
(三)、不服从预检分诊人员管理,发热患者不走专用通道。
(四)、重点人群不按要求完成核酸检测。
(五)、冲撞卡口,不尊重值守人员。
(六)、辱骂、殴打工作人员。
周口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