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的公告 全区各相关市场主体: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报公示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公示公示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我区2020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年报公示的主体 凡2020年12月31日前在我区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均应当报送2020年度年报。 二、年报公示的时间   自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 三、年报公示的方式 四、法律责任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照本通告期限报送年度报告,将依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 报送年报是市场主体的法定义务,也是市场主体积累很好信用的过程,望广大市场主体依法、及时、如实进行年报公示。     周口市淮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二一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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