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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汛期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发表于 2021-7-23 11:56: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河南省许昌市 电信
淮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汛期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近期我省遭遇极端强降雨,部分地区特大暴雨,积水严重,引发洪灾。目前正值夏季,气温高,湿度大,细菌繁殖迅速,食物容易腐烂,极易引发肠道不适、食物中毒等问题。为切实做好全区汛期人民群众饮食安全,防止发生次生安全事故,针对汛期食品安全特点,淮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以下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消费者汛期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一)不食用洪水、雨水浸泡过的食品。
  (二)不购买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品。
  (三)不直接使用未经处理的地表水、雨水清洗食品原料、瓜果、蔬菜和餐具。
  (四)加工制作食品要烧熟煮透。
  (五)使用洪水浸泡的餐用具,要清洗消毒。
  (六)不随意采食野生蘑菇、野菜和野果。
  (七)如发现食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或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
  食品生产经营者汛期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一)做好汛期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安全自查,发现严重安全风险的要停业、整改,严防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二)不使用受洪水或积水污染、霉变的食品原料及未经清洗消毒的受洪水、积水浸泡的设备、设施、器具、包装材料加工制作食品。
  (三)集中收集、集中存放、集中销毁受洪水、积水污染的食品。
  (四)不直接使用地表水作为食品生产经营用水,防止交叉污染。
  (五)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做好水源监测,成品检验合格后销售。
  (六)网络食品销售第三方平台加强配送贮存过程食品安全防护,不配送被污染的食品。
  (七)不捐赠、免费提供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八)积极拓宽货源,做好粮油、蔬菜、肉类、水产品等大宗食品储备、供应。
  (九)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不囤积居奇、不哄抬物价、不采购销售不合格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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