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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25 09: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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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河南省平顶山市 电信
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疫情防控,积极发挥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机制作用,有效阻断传播途径,经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实行疫情防控有奖举报,对提供有价值线索的群众给予奖励。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一)瞒报14天内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境外旅行史、病史、密切接触史的人员;
(二)从国内中高风险区和境外返周未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的人员;
(三)居家隔离期间私自外出活动人员;
(四)出现发热、咳嗽等“十大症状”后,不到规定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的人员;
(五)未设置发热门诊违规接诊发热患者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二、奖励标准
(一)对上述举报线索经查属实的,将视情况由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给予举报人每条线索200—3000元人民币奖励。同一线索被多人举报的,只奖励首位举报人。
(二)由村卫生室、个体诊所报告或者转诊的发热病人,经核酸检测确诊为阳性的,给予该村卫生室或者个体诊所人民币1万元的奖励;对发热病人管理规范、组织有序、及时报告并转诊,经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患者,给予该村卫生室或者个体诊所人民币20元/次的奖励。
奖励资金由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支付。
三、举报线索处理方式
(一)举报人应如实提供被举报对象姓名、现详细居住地址、未落实相应管控措施等情况,以及本人姓名、身份信息等详细信息。
(二)受理举报的工作人员应询问详细,如实记录,接到举报线索后,将第一时间安排工作人员入户或现场核查。
(三)对举报人信息将严格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漏举报人个人信息。
(四)对恶意举报(报告)、诬陷他人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四、举报电话 0394-2682581 2684029
经举报后纳入集中隔离的人员,各项费用自理。对故意隐瞒旅居史等,以及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力的各级各类单位和个人,导致疫情传播或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群众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传播未经确认的消息,携手共筑全区疫情防控安全屏障。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淮阳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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